Thursday, September 14, 2006

my gadgets

每次外出,不管是上班還是到五分鐘車程以內的娘家吃飯,我都一定要帶同我的各個小玩意。

手電



這手電是去年買給自己的升職禮物,當時索價 $2,200 ,現在已跌價三四成。這些日子以來它一直兼任鬧鐘一職,即使身在日本,每天早上也準時為我送上多啦 A 夢的鈴聲。雖然朝夕相對,我對它的感情始終不深。這刻的新歡是擁有三百萬像素蔡司鏡頭的諾基亞 N73。

隨身聽



這部 creative zen player 同是去年添置,容量 5 G ,但通常只會半滿。現在每日上班下班要是沒有了它,我會感到有點寂寞。經過一年多日播夜播,陳奕迅的“浮跨”榮登播放次數榜第一位。星期日剛購入其表弟 travelsound ,以後連洗澡時片刻清靜時間也沒有了!



這個晚上陪伴我洗白白的有何韻詩的 “her story” 、tracy chapman 的 “baby can i hold you” 和黃耀明關淑怡合唱的“萬福瑪利亞”。對,洗澡我只需花十來分鐘!

相機



今年六月才以淨機價 $2,880 購入的 IXUS 800 IS ,三個多月來工作不斷,任勞任怨,至今已拍了三千多張相片。相比上手同門 V3 雖然曾跟我去過五次日本和多次神州大地,四年來也才只不過拍過六千多張相片,工作量相距甚遠。這晚重拾舊愛,感覺異常陌生,跟它分開了短短三個月,我竟然要花上數秒才能找上它的開關掣。



舊的人舊的事,我們往往忘記得太快。

21 comments:

supageti said...

平時o係 office 一路做o野一路聽收音機,但唔會揀播歌o既台。好悶好悶o既時候會改聽 MP3,但 d 歌好舊,最新個隻可能係「眼紅館」~

o係車度都係聽收音機,但如果午夜飛車o既話,我就會聽 CD,但都係舊歌 ~

係屋企就聽 classics 同 opera,因為 husband 鍾意聽 ~ ^^

lau2tang said...

我上一水都是用緊你這個V700i手提電話,電話鈴聲夠響,放在袋中也聽到。

largeheadboy said...

意粉︰眼紅館係上世紀嗰喎!你就好啦,返工可以聽收音機,是大大聲播還是插耳塞呢?

劉鄧︰上一水?睇黎我真係要快快投向新歡的懷抱!

Wordy said...

噢,手機仍然用緊 8210,播《2000年之戀》時 Nokia 特約果款……

番工經常聽電台,旨在隔絕雜聲,主持人說什麼通常都忘了。放工就聽 iPod,就黎放滿 40G,從《永遠的微笑》到 Justin Timberlake 都有,還有很多 CD 沒放進去 :(

洗澡超過 15 分鐘會「皺皮」的!

DC 呢?兩年前的Canon A95。貪佢有反鏡自拍容易。對 AV,我很落後。

至於舊的人舊的事,卻記得太多,忘得太慢……

lau2tang said...

至於舊的人舊的事,卻記得太多,忘得太慢……

Wordy,
你註定是食「從事文字工作」這一行飯!

supageti said...

哈哈,老餅聽老歌吖嘛!

聽收音機梗係大大聲啦,我要留意住四周維發生緊咩事架嘛,不過會 make sure d 聲唔會傳出房間外,但好多時做o野太專心真係聽唔到主持人講 mud 嫁!

聽 MP3 一定用 earphone,你估我真係想死咩?^^

supageti said...

太好記性同埋太精明往往係煩惱o既根源,善哉 ~ 善哉 ~

largeheadboy said...

無錯,善忘一些煩惱也少些。只不過有些事有些人你始終忘不了。

wordy︰40G 也可放滿,那會是很多很多的歌啊!

意粉︰有房坐,果然是上等人!其實工作時有適量音樂陪伴人也健康些!

劉鄧︰wordy 真的比我更適合從事文字工作啊!

Wordy said...

「太好記性同埋太精明往往係煩惱o既根源」

supageti: 對,所以說「難得糊塗」;你的 blog 看了一段日子,好好味。我在辦公室也是戴著耳筒聽電台/歌的。

lau2tang: 一時「懶」感性罷了。曾想過在我(仍然連載)的過期遊記中用《人來人往》,怕太悲,而用了另一首。

largeheadboy: 差不多 8000 首,但不到我所有 CD 的一半。最大開銷是唱片、影碟、書。愛吃,但難尋吃伴,只能偶爾大啖。看你們三位和 Jason 的 blog 談吃,開心又失落呢 :)

largeheadboy said...

我的生活枯燥乏味,不談飲飲食食真不知還有什麼好寫!獨個兒吃飯也有樂趣,我正在慢慢習慣。
我小時候也買很多唱片,只是出來工作後沒有那麼多閒情了。rip 那麼多歌,會傻的啊!

Anonymous said...

oh... buy a new mobile ah~

Wordy said...

見你拍拍照,寫寫感受,可紓緩壓力,也不單調。

中學唸天主教學校,神長教我們「避免空閑能躲過魔鬼來襲」。我沒宗教信仰,但十多年來一直抱著這原則。我的 blog 長,花的時間也多,也不過為讓自己別想太多已經事不關己的人和事情吧(一笑)。

唔 rip 歌,我也是傻的喇!喜歡音樂,所以就設法讓自己每天都能接觸喜歡的事。

largeheadboy said...

友人也很沉迷音樂,四五年前便訂出每日的聽歌清單,由A至Z,足足排到2009年!
寫了 blog 以後,腦袋用多了,平時想想有什麼可寫或怎樣寫,對一向不太用腦的我來說算是確是個新體驗。

pik︰還沒有買新電話,仍只在“恨”的階段。

lau2tang said...

我寫了blog以後,便更加留意身邊的人和事,以便發掘題材,人也變得越來越有警覺性!

Wordy said...

對呀,頭腦變得敏銳,表達能力提升了。

也發現原來對於一些事情,原來自己和別人的想法有奇妙的契合,而看到不同的見解,又能啟發思維。好像年輕了,活力多了。

supageti said...

我寫 blog 好隨意又簡短,唔需要花好多時間,因仲有好多其他o野要做,又要迫自己早 d 瞓,近日發覺視力變差,必須減少對住個 mon ~

Wordy said...

其實晚上也盡量不長時間對著電腦打字,白天對著排得密密麻麻的稿子,已經覺得文字在眼前浮游。

blog 主要是在公司的閑時寫的,像午休。我懶拍照,所以個 blog 比較悶。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是魚魚,有幸游到這裏來。

largeheadboy said...

唔係咁易搵齊一枱麻雀腳,所以寫 blog 對我呢啲有初期老人痴呆病人來說真有莫大裨益!

二月魚魚︰咁得閒就蒲吓頭啦!

lau2tang said...

對我這個師奶來說,要找一枱麻雀腳不太難,但要找一枱「好」腳,就有一定難度!所以,還是繼續我的小學生寫日記生涯好了!

Anonymous said...

我也很喜歡這些小玩兒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