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上班,我都要花兩三首歌的時間步行往車站。這段路算好走,基本上全程都是下坡路,除了要爬上一條長長的行人天橋。
不知何故,很多時候走到這天橋我都會遇到推着手推車的公公婆婆。每次看到這場面,我都會猶疑片刻,心裏盤算究竟應該幫幫忙還是詐看不見直行直過呢?
今天早上我又經歷了這樣的一個人生交叉點,一個女人正用盡氣力把一架載滿雜物的木頭車推上天橋。我在想,這個女人四十來歲,體力應該不會差到哪裏去,況且她已將近走到天橋頂,用不着我幫忙吧。就在這個時候,身旁閃出另一個女人,二話不說上前幫忙把那手推車向上推。那一刻,我鬆了一口氣,也為自己感到慚愧。
究竟我是否有太多顧慮,連幫助人也要費剎思量一番?在地鐵裏應不應該讓座呢?那個人會不會下個站便下車,拒絕你的好意呢?給車廂內其他八卦的乘客瞪着,會不會渾身不自在呢?讓了座之後應該站在哪裏呢?在街上應不應該給錢行乞的人呢?什麼算多什麼算少呢?途人會不會覺得自己很偉大呢?又或者他們會不會在想又有一個人上當呢?
今年情人節晚上,我在地鐵站出口看到一對年老夫婦瑟縮坐在一角,前面放了一個紙摺的小盒子。我沒有多加思索,便給他們放下了二十元。二十元,剛好足夠我買一期翻一翻便放下的《壹周刊》。不過,我相信那二十元對他們重要得多。直到現在,我仍為自己當時所做的感到自豪。
其實有時候想做便要去做,尤其是對於那些應做而又是在你能力範圍之內的事,不要給自己太多藉口或理由。當對方向你說句謝謝,又或者你知道對方因此受惠,那種滿足那種快樂實在很大。我就是經常欠缺了這股衝勁,又或者應該這樣說,我做事憂柔寡斷。現在是時候把這個陋習改過來了。

不過話時話,這幾天陽光很毒,晨早流流幫阿婆推車仔會身水身汗喎!